【枫香栖幼】与法同行 健康成长 ——记翡翠天悦园《南京市未成年人保护条例》学习

浏览数量:13     作者:南京市栖霞区栖霞幼儿园     发布时间: 2022-05-12      来源:本站

与法同行 健康成长

——翡翠天悦园《南京市未成年人保护条例》学习

栖霞幼儿园 施岑

2022512,为进一步加强幼儿园法治安全教育工作,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增强全体师幼法治安全意识,营造文明、平安、和谐的育人环境,栖霞幼儿园特邀北京市东卫(南京)律师事务所茆海宁律师为全体教职工和家长通过线上直播的方式开展《南京市未成年人保护条例》的讲座,栖幼翡翠天悦园的教职工们和家长们仔细倾听,受益匪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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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讲座中,茆海宁律师首先阐述条例的重要性。本条例由南京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151029日制定,江苏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15124日批准。自201651日起施行。接着,针对参加讲座的主体对象,茆海宁律师在讲座中详尽介绍家庭和学校对于未成年人的举措。从三个方面就条例内容进行解读,分别是一般保护、特别保护和法律责任。在一般保护的内容中,详尽介绍家庭保护的内容。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保护、教育和抚养的首要责任。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根据未成年人不同阶段的生理和心理发育特点,正确实施教育。以五个“不得”确保未成年人的权利。对于学校保护也进行详尽的介绍和解读。在特殊保护方面,对于受监护人侵害的未成年人和留守未成年人都有相应的关注。参加讲座的教职工对于此条例有更深层次的了解和掌握,对于相应的条例也能更加明晰。

老师们和家长在参加过讲座后都觉得受益匪浅,在知法、守法的同时,仍需做好宣传法律知识工作,与法同行共同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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