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确定张兰同志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公示

浏览数量:11     作者:南京市栖霞区栖霞幼儿园     发布时间: 2020-05-13      来源:本站

经支部委员会研究,报上级党委备案同意,将张兰同志列为入党积极分子。根据发展党员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其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张兰,,汉族,本科文化,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泰山街道大华社区人,19931222日出生,20148月参加工作,现任南京市栖霞区栖霞幼儿园红枫园执行园长职务。该同志于20193月提出入党申请培养联系人李世梅、张潇云。经党支部培养教育和考察,该同志已基本具备党员条件,在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党员和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经支部委员会2020510日讨论同意并报上级党委备案,2020513日被列为入党积极分子

公示时间为2020513日至519(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党员和群众可来电、来信、来访,反映其在理想信念、政治立场、思想作风、工作表现、群众观念、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和问题。反映问题应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要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党支部将对反映人和反映问题严格保密,对反映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弄清事实真相,并以适当方式向反映人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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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210046联系电话:15062219361传真:85762022

 

南京市栖霞区栖霞幼儿园支部委员会

2020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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